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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时焦点:国家药监局:7月1日起,GLP认证实施全流程电子化
来源: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     时间:2023-06-22 18:46:24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6月21日,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,《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》将于7月1日起实施,并对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(GLP认证)受理、审查、审批全流程电子化。

自2023年7月1日起,GLP认证和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监督管理按照新《办法》执行。对通过GLP认证的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发给新版药物GLP认证证书,证书有效期为5年。

对新《办法》实施前已取得药物GLP认证批件的机构,至2023年6月30日末次定期检查(或者首次认证)未满3年的,应当在末次定期检查(或者首次认证)期满3年后6个月内按照新《办法》规定提出延续申请;已满3年的,应当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按照新《办法》规定提出延续申请。

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GLP机构,其GLP认证批件不再有效,按新《办法》规定予以注销。

GLP机构可以访问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和查询、下载证书;公众可以通过国家药监局网站的“药品查询”栏目进入“GLP认证”,查看2023年7月1日以后批准的GLP认证信息。

责编:王卓

主编:张赫

校对:乔靖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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